第四紀研究會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第81屆第四次理監事會修訂
組織簡則
第一條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依照會章第十條之規定設置第四紀研究會(以下簡稱本研究會)。
第二條 本研究會任務如下:
(一)推展第四紀各項相關研究。
(二)介紹第四紀研究新知或舉辦有關第四紀之研習活動。
(三)聯繫國內各有關機構及學校、促進發展第四紀研究。
(四)本會理事會決議交辦之事項。
第三條 凡熱心第四紀研究,並提出申請,經研究會委員審查通過者,得為本研究會之成員。
第四條 本研究會設委員十至二十二人,由本研究會成員推選之,並由委員選出一人為召集人,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第五條 本研究會得設執行秘書一人,辦理本研究會之事務,由召集人聘請之。
第六條 本研究會委員及執行秘書均為無給職。
第七條 本研究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委員會會議,並於每年底提交相關會議紀錄送本學會理監事會備查。
第八條 本研究會及委員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未能出席會議,得由出席委員中公推一人擔任之。
第九條 本研究會會議之決議以出席成員過半數同意為之;委員會議之決議以過半數委員之出席,
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為之。
第十條 本研究會及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須提報本學會理監事會核備。
第十一條 本研究會之活動經費以自籌為原則,必要時得報請本學會補助之。
第十二條 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姓名 | 職別 | 服務單位 | ||
陳明德 | 召集人 | 台灣海洋大學應用地球科學研究所 |
歷屆第四紀研究會
82屆召集人:陳明德 委員:吳銘志、宋聖榮、李孟陽、李建成、李紅春、李錫堤、沈川洲、汪中和、屈慧麗、林俊全、
林殿順、邱永嘉、宮守業、徐澔德、游能悌、劉平妹、劉佳玫、劉益昌、謝孟龍、顏君毅、
魏國彥
81屆
召集人:陳明德 委員:宋聖榮、李建成、李德貴、李錫堤、沈川洲、汪中和、屈慧麗、林俊全、林啟文、林殿順、
林銘郎、宮守業、徐浩德、陳于高、陳中華、陳文山、劉平妹、劉益昌、劉聰桂、鄧屬予、
魏國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