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中小學地科教育相關活動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5月1日第81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
一. 中華民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國內大學院校地科相關科系舉辦中小學地科教育相關活動,以推廣地質及
地球科學知識,進而啟發對地球科學之興趣與熱誠,特設置本辦法。
二. 申請資格:申請單位須符合下列二項條件,始得申請補助。
1.申請單位須為國內大學院校地科相關科系之學會。
2.當年度申請單位未獲本會經費補助者。
三. 申請補助經費項目:
限於本會財力,每項活動最高補助新台幣貳萬元,下列各項經費項目,由申請單位於活動時先行墊付。
1.演講費:每人1,500元為原則。
2.餐費:每人每日以100元為原則。
3.臨時工資:每人每天750元為原則。
4.其他:和會議相關之支出項目。
四. 申請程序及繳交資料:
1.申請程序:申請單位於活動日期一個月前檢附相關資料三份向本會地質教育研究會提出申請。
2.申請單位應檢附下列文件:
a.申請表。(申請表下載)
b.計畫書。
五. 審核:
1.由本會地質教育研究會負責審核,並報請理事長核定。
2.審查結果於活動日一星期前通知申請單位,並且公告於網頁上。
六. 核銷方式:
受補助之申請單位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活動會後報告(活動會後報告格式下載)及經費核銷的單據,
至本會辦理核撥。(詳見經費核銷事宜)
七. 受補助之申請單位未依規定完成活動會後報告及經費核銷的單據,將撤銷補助,不得再向本會申請補助任何地科
教育相關活動。
八.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由理事長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